“三无”船在广东惠东海域翻沉 3名落水者已成功获救******
中新网广州2月3日电 (记者 方伟彬)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3日发布消息,1艘“三无”船舶在惠东海龟湾东侧8海里处翻沉,经彻夜施救,3名落水者已成功获救。
2日20时,总队接汕尾支队报告称,1艘“三无”船舶在惠东海龟湾东侧8海里处翻沉,船上3人落水,汕尾支队已派出4艘执法艇赶赴现场搜救,现需增援。
接报后,总队迅速组织惠州支队派执法艇增援,并向周边24艘作业渔船发送协助救援信息,同时请求海上搜救部门协调力量救援。汕尾、惠州支队6艘执法艇接令相继前往搜救。因落水人员无法提供准确位置,且海上能见度低,执法艇克服风浪过大危险在海上持续搜寻4个小时,仍未找到落水人员。22时30分,总队组织惠州支队再次派出执法艇前往搜救,也因风浪太大被迫从大星山炮台附近海域撤回。
一名落水者被救。 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 供图总队指导惠州支队根据洋流及风向风速用系统模拟测算落水人员的漂流轨迹,并于2月3日7时30分第三次派出中国海监9056等3艘执法艇前往三门岛附近海域搜寻。8时35分,中国海监9056艇在三门岛东侧海域发现并成功救起第一名落水者。截至当日上午10时30分,另两名落水者也先后被海洋石油258船和海警船救起。至此3人全部获救。
目前,除1人因生命体征较弱正在接受救治外,其余2人身体状况良好。经了解,3名落水人员于2月2日15时许从深汕合作区鲘门百安角驾驶“三无”快艇出海钓鱼,因风浪过大,在百安角对出海域倾覆落水。(完)
深圳拟推共有产权房 售价约为土地出让时市场价的50%****** 中新网1月17日电 深圳市住建局网站17日就《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公开征求意见。 起草说明指出,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供应。市政府可以根据住房供需情况,逐步将常住居民纳入供应范围。 申请条件主要为:深户、在深缴纳社保满5年、无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等。 起草说明明确,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50%左右确定,单套住房销售价格根据项目销售均价,结合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按份共有,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参考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50%,同批次销售的同一项目的产权份额相同;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封闭流转。签订买卖合同未满5年需退出的,应当向代持机构申请收购个人产权份额;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的,购房人可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个人产权份额或者申请收购。 此外,共有产权住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承担整套住房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物业服务费以及使用过程中全部管理责任和义务,不得擅自出借出租住房。购房人应当全额缴交所购共有产权住房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承担整套住房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使用过程中全部维修维护责任和义务。对于开发建设单位、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个人等各类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通过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多种方式加以约束,促进共有产权住房的公平善用。(中新财经) 搜索 复制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